【資料圖】
江蘇省水上搜救中心14日10時提升為防臺Ⅱ級應急響應,比三級響應更嚴格的是,除應急處置和疏散上行的船舶外,其他船舶一律停止航行,到安全水域拋錨。
大型海船優(yōu)先選擇在海船錨地錨泊,錨位不足時可在航道邊緣錨泊;1000總噸以下小型海船、3000總噸及以上的內(nèi)河船有序進入避風條件較好的捷水道、夾江水域錨泊;抗風等級較低的3000總噸以下內(nèi)河船、內(nèi)河危險品船進入河口、港池錨泊;所有錨泊船舶值航行班,勤查錨位,防止船舶走錨。
(總臺記者 唐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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