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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太原5月12日電 記者11日從山西省應急管理廳獲悉,山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前下發(fā)通知,對呂梁市汾陽市“5·8”較大火災事故以及呂梁市臨縣臨泉鎮(zhèn)湫河花苑小區(qū)1號樓“5·7”較大火災事故查處掛牌督辦。
2023年5月7日12時許,呂梁市臨縣臨泉鎮(zhèn)湫河花苑小區(qū)1號樓發(fā)生一起較大火災事故,造成5人死亡。2023年5月8日23時許,呂梁市汾陽市冠宇鐘樓佳苑三期7號樓發(fā)生一起較大火災事故,造成3人死亡,20人受傷。
通知要求,呂梁市要依據(jù)《山西省火災事故調查工作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規(guī)定,組織有關部門抓緊進行事故調查,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分清事故責任,研究提出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依法依規(guī)妥處善后。
事故結案前,將事故調查報告(未定稿)報山西省安委辦審核同意后,由呂梁市按程序結案。同時,組織攝制警示教育片,深刻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fā)生。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決定落實情況及時報送山西省安委辦。
在事故掛牌督辦期間,呂梁市要加強與山西省安委辦溝通聯(lián)系,及時主動匯報有關情況,山西省安委辦將適時對上述兩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督導。(吳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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