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債公司討債不合法
討債公司承辦委托書賬追債,沒有法律依據(jù),缺乏法律賦予的權限和行政強制力
討債公司的存在,不僅擾亂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公民正常的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危害社會治安,而且助長了地下非法討債活動,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國家經(jīng)濟貿易委員會、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取締各類討債公司嚴厲打擊非法討債活動的通知》第一條規(guī)定,取締各類討債公司,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辦任何形式的討債公司
對繼續(xù)從事非法討債活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要堅決依法懲處
法律依據(jù):
《國家經(jīng)濟貿易委員會、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取締各類討債公司嚴厲打擊非法討債活動的通知》
一、取締各類討債公司,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辦任何形式的討債公司
對繼續(xù)從事非法討債活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要堅決依法懲處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lián)系我們
中國焦點日報網(wǎng)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jīng)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