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是什么職務?
教授,是一種高等教育體系中的職稱。多指在大學或社區(qū)學院中執(zhí)教的資深教師與研究員,但教授與研究員是有區(qū)別的。教授有教課的任務,而研究員則沒有。
教授為大學教師職稱的最高級別。中文的教授兩字則源于“傳教授業(yè)”的字義,是中國古代就使用的學官名稱,在中國漢代、唐代的大學中都設此職位。這個詞語與英文沒有關聯(lián)。日語中則與中文同用“教授”來稱呼大學中的老師。
二級教授和教授的區(qū)別是什么?
二級教授是教授的一種,并不能作出具體的區(qū)別,只能說教授比二級教授的范圍更廣。
高等學校教師的崗位分為13個等級。其中教授崗位分一至七級,其中正教授崗位包括一至四級,副教授崗位包括五至七級;中級崗位分3個等級,即八至十級;初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即十一至十三級。
各高校高級、中級、初級崗位內部不同等級之間的結構比例全國總體控制目標是:二級、三級、四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1∶3∶6;五級、六級、七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2:4:4,八級、九級、十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3:4:3,十一級、十二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5:5。
被評定為二級教授的教授一般都是學界上臨近泰斗級的人物,即各高校、研究所等主要負責人等。按照規(guī)定,二級教授基本上只有在相關領域取得重大貢獻者才能達到相關的評定標準,所以自然科學相關學科也較多,社會科學和人文科學學科二級教授也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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