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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稅申報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正式開始 2021年最新最全的個稅匯算操作攻略來啦
    2021-03-03 11:01:24   來源:云帳房百家號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wǎng)易微博

    3月1日起,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正式開始,大家通過手機APP就能完成退稅或補稅!

    個稅匯算第一天,系統(tǒng)直接爆了,顯示“系統(tǒng)繁忙”,小編進了好幾次都沒進去。

    在這里,我們給大家準備了2021年最新最全的個稅匯算操作攻略。

    1

    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

    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通

    各位同事:

    依據(jù)政策,符合規(guī)定的情形需辦理年度匯算進行退稅或補稅。

    根據(jù)主管稅務局通知,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明天開通申報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功能,申報截止日期是6月30日。

    如需委托單位代辦匯算清繳,應于2021年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書面確認,補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

    請大家根據(jù)本人實際情況申報,參照附件完成匯算清繳。如有疑問,請聯(lián)系財務部。

    附件1:如何判斷自己是否需要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附件2:如何自己在個稅APP上完成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附件3:如何委托單位辦理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附件4:大病醫(yī)療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指南

    XX財務部/人資部

    2021年2月28日

    01附件1:如何判斷自己是否需要匯算清繳?

    1

    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2哪些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02附件2:如何在個稅APP上完成匯算清繳?

    本附件詳細介紹如何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手機 APP 端)辦理年度匯算自行申報。

    首先,下載安裝個人所得稅APP,注冊登錄后,找到并進入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入口。

    1據(jù)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申報方式

    1、簡易申報:適合2020年度取得的綜合收入額沒超6萬,且已預繳稅款,需要申請退稅的員工。(辦理時間:3月1日至5月31日)

    2、標準申報:2020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超過6萬的,需要通過標準申報方式辦理年度匯算。(辦理時間:3月1日至6月30日)

    注意:居民個人取得境外所得的,需要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2具體申報操作流程(標準申報)

    由于簡易申報面向人群很窄,且操作很簡單,限于篇幅,在此不贅述了。以下是標準申報操作流程:

    1、進入申報界面,選擇【使用已申報數(shù)據(jù)填寫】,閱讀申報須知點擊“我已閱讀并知曉”。

    2、確認基本信息,選擇申報匯繳地,然后生成和確認申報表信息。

    確認個人基礎信息,并選擇匯繳地,點擊“下一步”生成申報表信息。

    系統(tǒng)會歸集你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保險營銷員、證券經(jīng)紀人)、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等年度收入納稅數(shù)據(jù),并會填到相應的申報欄次。

    至于沒有自動歸集的其它勞務報酬和稿酬收入,需要在對應列表明細界面,點擊【新增】,選擇【查詢導入】,在查詢結(jié)果界面勾選相應收入后進行帶入。

    每個收入項目,都有對應的詳情頁,你可以根據(jù)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核對。

    這個地方有幾個重要的地方需要注意:

    (1)在收入列表界面,每個所得項目,都可以進行【新增】和【修改】。如果你覺得某條收入信息非本人取得,可進行【申訴】、【刪除】。操作后,相應收入均不納入年度匯算。

    注:【申訴】和【刪除】區(qū)別在于,【申訴】后,相應記錄將進入稅務系統(tǒng)內(nèi)部異議申訴環(huán)節(jié)進行處理;而【刪除】后,相應記錄不進入異議申訴環(huán)節(jié)。對某條記錄進行申訴或刪除后,可以“撤銷申訴”或“恢復刪除”。

    (2)匯算清繳環(huán)節(jié)里,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式,可以通過【獎金計稅方式選擇】進行設置和調(diào)整。

    (3)住房租金和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不能同時享受,如果系統(tǒng)里兩項同時存在,需要選擇確認其中一項。

    (4)如果有商業(yè)健康險、稅收遞延養(yǎng)老保險,可以在其他扣除明細列表界面,進行新增和修改。

    (5)如果2020年度有捐贈支出,可以在準予扣除的捐贈額列表界面,進行新增和修改。

    3繳納稅款或申請退稅

    (1)若2020年度收入不足 12 萬元且有應補稅額,或者收入超出 12 萬元但應補稅額≤400 元,申報提交后無需繳款。

    (2)若存在應補稅額但不符合免于申報,可點擊【立即繳稅】,根據(jù)提示完成支付即可。

    若暫不繳款可以選擇【返回首頁】或【查看申報記錄】, 后續(xù)可再次進行繳款。

    注意:需要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繳款,逾期會有滯納金的。

    (3)若存在多繳稅款,可點擊【申請退稅】,選擇銀行卡后提交退稅申請,錢會打進你選擇的銀行卡里。

    如果銀行卡不在身邊,或者暫時不想退稅,可以點擊【暫不處理,返回首頁】。后續(xù)可再次發(fā)起退稅申請。

    提醒:

    如果之前沒有綁定銀行卡,需要先添加銀行卡。退稅使用的銀行卡,建議您選擇一類銀行卡,同時還要確保退稅賬戶在收到退稅前處于正常狀態(tài),賬戶掛失、未激活、注銷等均會造成退稅不成功。

    4更正與作廢

    你可通過【查詢】-【申報查詢(更正/作廢申報)】-【申報詳情】查看已申報情況。若發(fā)現(xiàn)申報有誤,可點擊【更正】或【作廢】。

    03附件3:如何委托單位辦理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1單位代為辦理確認:增加電子等方式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規(guī)定: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1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

    參考表樣如下:

    【實務理解】

    (1)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次年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確認。

    (2)增加了電子確認方式,即納稅人可通過電子郵件、短信、微信等進行確認,與書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

    【提醒】完成確認后,納稅人需要將除本單位以外的2020年度全部綜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如實提供給單位,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2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的,單位不得代辦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規(guī)定: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單位不得代辦。

    3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實習生可以要求單位代辦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規(guī)定:任職受雇單位除支付工資薪金的單位外,還包括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主要是保險營銷員、證券經(jīng)紀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實習生等情形。如納稅人向單位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wǎng)上稅務局自行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04附件4:大病醫(yī)療專項附加扣除查詢及申報指南

    如果在2020年度發(fā)生大病醫(yī)療費用,符合標準的可以在匯算清繳中進行扣除。

    2

    軟件操作方法及流程

    下載注冊個人所得稅APP

    在手機應用市場搜索“個人所得稅”,或者掃描下方二維碼下載。

    注冊個稅APP的方式有兩種:大廳注冊碼注冊、人臉識別認證注冊。其中,使用外國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工作許可證(A、B、C類)等身份證件的納稅人須持有效身份證件前往辦稅服務廳領取注冊碼注冊。

    登錄個人所得稅APP

    打開個人所得稅APP 后顯示首頁頁面,點擊【個人中心】-【登錄/注冊】,可憑注冊的手機號碼/證件號碼作為賬號進行登錄。

    如果忘記密碼,可以點擊【找回密碼】,找回密碼后登錄。

    為方便下次快速登錄,可通過【個人中心】-【安全中心】設置【指紋登錄】或【掃臉登錄】。

    查看確認您的基礎信息是否正確

    在【個人中心】模塊下【個人信息】、【任職受雇信息】、【家庭成員信息】可分別查看和修改相應的基礎信息。

    若您發(fā)現(xiàn)“任職受雇信息”里出現(xiàn)您從未任職的單位,您可以點開該單位,再點擊右上角【申訴】。

    特別提醒:若屬于“溫馨提示”情形,建議先與扣繳單位核實。

    添加銀行卡

    為方便您補稅或者退稅,在【個人中心】模塊下的【銀行卡】,點擊下方“添加”,按照步驟完成銀行卡添加。

    查看確認您2020年度綜合所得收入納稅明細

    在首頁依次點擊【常用業(yè)務】-【收入納稅明細查詢】,納稅記錄年度自動選擇“2020年”,可查看2020年度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quán)使用費”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合計”、“已申報稅額合計”。

    點擊進入某一條收入明細還可以查看詳細信息。

    若您發(fā)現(xiàn)某筆收入屬于身份信息被冒用、本人確實沒有取得的情況,您可以點擊該筆收入,再點擊右上角“申訴”。特別提醒:若屬于“溫馨提示”情形之一,建議先與扣繳單位核實,不需要發(fā)起異議申訴。

    查看確認您的專項附加扣除是否填報正確

    在首頁依次點擊【常用業(yè)務】-【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選擇“2020年度”,可查看您已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如果前期忘記填報或者需要修改,可以在首頁依次點擊【我要辦稅】-【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或【專項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廢】模塊-選擇“2020年度”,填報或修改相應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2021年是一個新的納稅年度,工資薪金所得重新累計計算個稅。

    實習生、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兩處工資、首次參加工作的人群要注意了!

    2021年都有著重大變化,這些變化怎么申報?

    2021年都有著重大變化,這些變化怎么申報?

    政策規(guī)定-適用條件(自動判斷)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簡便優(yōu)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9號)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納稅年度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不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nèi)后續(xù)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同時,依據(jù)稅法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仍應按稅法規(guī)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登錄扣繳端后,首頁會自動彈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簡便優(yōu)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的政策通知:

    政策規(guī)定-適用條件(自動判斷)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簡便優(yōu)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9號)規(guī)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即2021年申報2021年1月的工資個稅開始適用。

    在首頁選擇稅款所屬月份為【2021年1月】。

    進入【綜合所得申報】-【正常工資薪金所得】或【勞務報酬(保險營銷員、證券經(jīng)紀人、其他連續(xù)勞務)】列表界面時,系統(tǒng)會根據(jù)扣繳義務人的確認情況彈出不同的提示(僅首次提醒)。

    政策規(guī)定-適用條件(自動判斷)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簡便優(yōu)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9號)規(guī)定,

    一是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單位扣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具體來說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1)上一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任職且預扣預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2)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工資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各類工資薪金所得,且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3)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仍在該單位任職受雇并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二是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如保險營銷員和證券經(jīng)紀人。同樣需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1)上一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取酬且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申報了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2)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勞務報酬(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3)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仍在該單位取得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稅款的勞務報酬所得。

    采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客戶端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扣繳功能申報的,扣繳義務人在計算并預扣本年度1月份個人所得稅時,系統(tǒng)會根據(jù)上一年度扣繳申報情況,自動匯總并提示可能符合條件的員工名單,扣繳義務人根據(jù)實際情況核對、確認后,即可按公告規(guī)定的方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01

    扣繳義務人未確認過名單

    彈出下方提示:

    點擊【立即確認】打開【減除費用扣除確認】頁面,系統(tǒng)會自動獲取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名單,扣繳義務人需對名單中的所有納稅人進行確認。

    02

    扣繳義務人已確認過名單

    彈出下方提示:

    點擊【立即核對】,系統(tǒng)首先會判斷是否存在自行添加但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即納稅人不在稅務局端統(tǒng)計名單上),如果存在則會自動刪除,且提示被刪除名單:

    然后會判斷是否存在符合享受政策條件但扣繳義務人未確認的納稅人,如果存在則會提示:

    新增的納稅人“是否直接按照6萬元扣除”數(shù)據(jù)項默認為“是”,如需調(diào)整,可通過【更多操作】-【減除費用扣除確認】功能修改。

    【特別提醒】復合條件的個人,2021年1月份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政策可以放棄。就可通過【更多操作】-【減除費用扣除確認】功能修改。

    減除費用扣除確認

    1

    添加

    由于2月1日后稅務局已經(jīng)掌握了上一年度的申報數(shù)據(jù),生成了預計可享受直接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的納稅人名單,因此扣繳端不再允許手動新增名單外的納稅人。

    2

    更新

    稅務局生成了預計可按照6萬元扣除累計減除費用的納稅人名單后,扣繳義務人點擊【更新】按鈕可手動獲取名單。

    申報表填寫

    填寫“正常工資薪金所得”或“勞務報酬(保險營銷員、證券經(jīng)紀人、其他連續(xù)勞務)”時,為確保填寫的備注內(nèi)容規(guī)范準確,如果手動新增了“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備注,則保存時會給予提示:您填寫了“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備注,請刪除(系統(tǒng)會自動生成該備注,您只需通過【減除費用扣除確認】功能確認名單即可)

    扣繳義務人需要進行刪除。

    如果扣繳義務人不小心手動刪除了系統(tǒng)生成的備注,則保存時彈出提示:您刪除了“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備注,系統(tǒng)會自動調(diào)整該備注,您只需通過【減除費用扣除確認】功能確認名單即可。

    關閉提示后,備注重新增加“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

    如果納稅人不符合政策享受條件或放棄享受,需要在【減除費用扣除確認】功能中調(diào)整享受人員名單。

    稅款計算

    【例】小張為A單位員工,2020年1-12月在A單位取得工資薪金50000元,單位為其辦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申報。2021年,A單位1月給其發(fā)放10000元工資,2-12月每月發(fā)放4000元工資。在不考慮“三險一金”等各項扣除情況下,按照原預扣預繳方法,小張1月需預繳個稅(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無需預繳個稅;全年算賬,因其年收入不足6萬元,故通過匯算清繳可退稅150元。采用規(guī)定的新預扣預繳方法后,小張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計減除費用6萬元而無需預繳稅款,年度終了也就不用辦理匯算清繳。

    【例】小周為A單位員工,2020年1-12月在A單位取得工資薪金50000元,單位為其辦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申報。2021年,A單位每月給其發(fā)放工資8000元、個人按國家標準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在不考慮其他扣除情況下,按照原預扣預繳方法,小周每月需預繳個稅30元。采用本公告規(guī)定的新預扣預繳方法后,1-7月份,小周因其累計收入(8000×7個月=56000元)不足6萬元而無需繳稅;從8月份起,小周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每月需要預扣預繳的稅款計算如下:

    8月預扣預繳稅款=(8000×8-2000×8-60000)×3%-0=0元

    9月預扣預繳稅款=(8000×9-2000×9-60000)×3%-0=0元

    10月預扣預繳稅款=(8000×10-2000×10-60000)×3%-0=0元

    11月預扣預繳稅款=(8000×11-2000×11-60000)×3%-0=180元

    12月預扣預繳稅款=(8000×12-2000×12-60000)×3%-180=180元

    需要說明的是,對符合本條件的納稅人,如扣繳義務人預計本年度發(fā)放給其的收入將超過6萬元,納稅人需要納稅記錄或者本人有多處所得合并后全年收入預計超過6萬元等原因,扣繳義務人與納稅人可在當年1月份稅款扣繳申報前經(jīng)雙方確認后,按照原預扣預繳方法計算并預繳個人所得稅。

    【例】上例中,假設A單位預計2021年為小周全年發(fā)放工資96000元,可在2021年1月工資發(fā)放前和小周確認后,按照原預扣預繳方法每月扣繳申報30元稅款。

    申報表填寫完成后,點擊【稅款計算】,系統(tǒng)會按照納稅人的“減除費用扣除確認”信息和“人員信息采集”信息計算累計減除費用。

    后續(xù)月份稅款計算

    從2021年2月稅款所屬期起,稅款計算時,經(jīng)扣繳義務人確認享受該政策的納稅人累計減除費用自動按6萬元計算稅款。如果納稅人后續(xù)月份放棄享受該政策,扣繳義務人需更正1月稅款所屬期享受該政策的納稅人名單,并逐月重新計算稅款。

    備注

    針對符合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條件的納稅人,稅款計算成功后,系統(tǒng)會自動在申報表備注欄填寫“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文案;如果不符合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條件,則從符合享受政策名單中刪除后,系統(tǒng)會自動刪除備注欄已填寫的“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字樣。

    如果人員信息有變動,如何操作?

    01

    人員信息采集有人員變動需要操作

    進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后臺,點擊“人員信息采集”——“添加”——“報送”

    不同的人群,填寫人員信息時有所不同:

    (1) 實習生

    人員信息采集-任職受雇從業(yè)類型選“實習學生(全日制學歷教育)”,如下圖:

    (2) 首次參加工作的人群

    “任職受雇從業(yè)類型”選擇“雇員”,入職年度就業(yè)情形選“當年首次入職其他人員”

    (3) 兩處工資的人群

    有兩處工資的人員,比如,同一個月份在A單位工作,又在B單位工作。減除費用只能在一個單位扣除;另外一個單位不扣除減除費用,該單位財務申報人員信息時,是否扣除減除費用選“否”

    注:稅務機關已經(jīng)上線了相關功能,并通知相關單位進行配合,您可以在2021年1月20日前辦理。

    (4) 非列舉的人員

    具體操作,如下圖:

    02

    專項附加扣除下載更新下載更新/遷入上年數(shù)據(jù)

    專項附加扣除兩種更新方式(2選1):

    (1)下載更新:員工個人手機APP、網(wǎng)頁端填寫的專項附加信息直接點下載更新即可。

    (2)遷入上年數(shù)據(jù)

    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員工沒有通過APP填寫數(shù)據(jù)需要點“遷入上年數(shù)據(jù)”

    0

    報表填寫記得點“預填專項附加除”

    填寫申報表,可以使用“模板”,實現(xiàn)批量填寫;1月份單位有發(fā)放年終獎的,選擇單獨扣除的,填寫“全年性一次性獎金”這個表格,按系統(tǒng)操作步驟申報即可。

    綜合所得申報具體步驟如下圖:(分類所得、非居民所得申報具體操作會有所不同)

    重點來了:2020年全年在職,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員工,2021年1月可以一次性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

    這個具體咋操作?

    填寫2021年1月工資薪金所得,系統(tǒng)會自動跳出一個該規(guī)定的確認表;

    符合條件的員工系統(tǒng)會生成一個名單,是否直接按照6萬元扣除,選“是”,點擊“確認”即可。

    沒有符合條件的員工,系統(tǒng)也會有提示。

    04

    稅款交納需注意時間

    申報成功后,點擊“稅款繳納”哦,通過三方協(xié)議可以自動繳稅,注意稅款繳納的時間。

    3

    個稅計算申報方法

    個稅扣繳、計算和申報方法!

    新個人所得稅法,明確了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日常采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個稅;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采取基本平移現(xiàn)行規(guī)定的做法預扣預繳。四項所得年終合并進行匯算清繳,具體來看。

    01預扣預繳

    (1)2020年7月,稅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對首次入職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以及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進行了優(yōu)化:

    (2)12月4日,稅務局又發(fā)布了一項最新公告,簡化了兩類人納稅人個稅預扣預繳方法:

    02匯算清繳

    10種一次性收入

    如何計稅,一次性說全了

    除上述之外,稅法還規(guī)定了特殊的計稅方法,在這里我們總結(jié)了10種常見一次性收入,個大家依次講解。

    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

    央企負責人取得的一次性任期獎勵收入

    中央企業(yè)負責人取得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xiàn)收入和任期獎勵,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央企業(yè)負責人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xiàn)收入和任期獎勵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7〕118號)規(guī)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參照財稅〔2018〕164號第一條第(一)項執(zhí)行;2022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確。

    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

    提前退休一次性補貼收入

    內(nèi)部退養(yǎng)取得一次性補貼收入

    一次性領取年金個人賬戶余額

    對于繳納年金如何在個稅前扣除,我們也準備了相關課程

    個人因退休等情形一次性領取原提存住房公積金

    個人實際領(支)取原提存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金、基本醫(yī)療保險金、失業(yè)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時,免征個人所得稅。

    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取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guī)定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免征個人所得稅。

    退役士兵取得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經(jīng)濟補助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經(jīng)濟補助按照國家規(guī)定免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破產(chǎn)企業(yè)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

    企業(yè)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宣告破產(chǎn),企業(yè)職工從該破產(chǎn)企業(yè)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2021最新最全稅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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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1、3%-45%超額累進稅率:

    2、5%-35%超額累進稅率

    3、比例稅率:20%

    適用于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chǎn)租賃所得、財產(chǎn)轉(zhuǎn)讓所得以及偶然所得。

    02預扣預繳稅率

    72項免征個人所得稅

    (一)補貼津貼、福利類16項

    (二)職工保險類4項

    (三)勞動關系4項

    (四)疫情相關4項

    (五)集體所有改制1項

    (六)股權(quán)激勵2項

    (七)軍隊16項

    軍人轉(zhuǎn)業(yè)費、復員費、退役金免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六款軍人的轉(zhuǎn)業(yè)費、復員費、退役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八)外交及外籍人員24項

    外交人員所得免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八款: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奧運相關外籍技術官員免稅

    政策依據(jù):財稅〔2017〕60號第三條第五款

    亞洲開發(fā)銀行支付的薪金津貼免稅

    政策依據(jù):財稅〔2007〕93號

    (九)按規(guī)定取得的扣繳手續(xù)費

    政策依據(jù):財稅字〔1994〕20號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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