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贈與公證的注意事項有以下幾項:
1.贈與的財產是贈與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
2.贈與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簽訂贈與合同必須是出于自愿,必須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如果因為惡意串通或者受到欺詐、脅迫等原因導致意思表示不真實,則可能導致贈與合同無效,公證處可以撤銷公證書。
3.贈與合同公證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
4.如果贈與人的真實意思是將所贈與的房屋僅贈與給受贈人個人所有,不作為受贈人與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財產,那么贈與人應當明確將所贈與的房屋作為受贈人的個人財產,不作為受贈人逾期配偶的夫妻共有財產的意思寫入贈與合同。
5.辦完贈與合同公證后,房地產需要及時辦理轉移登記手續(xù),不及時辦理轉移登記手續(xù),可能導致贈與無效。
二、贈與公證應提交哪些材料
贈與公證應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所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證明;
3.贈與財產屬于共有的,應提供共有權證明及共有人同意贈與的意見;
4.贈與合同或贈與書原件;
5.公證員認為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房產贈與公證必須雙方都到場,不能不到場的。
贈與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產權人將個人所有的財產無償地贈送給他人的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辦理增與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贈與行為發(fā)生地公證處受理。贈與不動產的,也可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
提醒:贈與物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集體所有的,應提交該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全民所有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贈與的文件。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日報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