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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見習記者 羅意)隨著市民急救意識的提高,公共場所的應急救援問題在近年來越發(fā)引起人們的關注。在市政協十五屆二次會議上,市政協委員、蘇州大學護理學院副院長田利帶來了《關于完善應急救護設備配備的建議》,希望能夠進一步加強在應急救援方面的建設。
田利委員在調研中發(fā)現,目前公共場所AED等應急救護設備配備有待完善,急救設備配置、急救技能的培訓方式的具體標準等尚未明確,相關法律法規(guī)還有待進一步健全。有些場所即使配置了AED,普通民眾對其卻知之甚少,影響AED的及時使用。田利委員提出,應健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如AED配置地點備案制度、救助人權益保護等。為了提高院外猝死的搶救成功率,根據“黃金四分鐘”原則,在商場、集市、影院、學校、景區(qū)、機場、車站、碼頭等人流密集區(qū)的公共場所配置AED。采用公益廣告等形式,宣傳AED的配置及其作用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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