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標題:警方認定涉事網約車司機和乘客擔責
9月10日上午,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區(qū)分局通報了男子騎車遭遇網約車“開門殺”事件:交警部門依法認定,網約車司機在該交通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開門乘客承擔次要責任,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徐某不承擔事故責任;交警部門對司機劉某某、乘客蔣某的依法處罰及事故賠付工作正在按程序進行。
徐某告訴新京報記者,后續(xù)會繼續(xù)按照程序向司機和開門乘客進行索賠,初步計劃索賠金額主要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營養(yǎng)費、精神損失費等。
針對此案,律師分析稱,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后,司機和開門乘客或將面臨行政處罰,同時也將承擔各自相應的賠償責任。
通報
交警部門認定網約車司機主責開門乘客次責
據警方通報,9月6日10時53分52秒,劉某某駕駛網約車搭載三名乘客,行至天鵝西湖南路路段拐彎處停車下客。后排乘客蔣某打開右后車門,導致車輛右后方正常行駛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徐某及搭乘人趙某某被碰撞倒地受傷。之后,網約車上三名乘客先后下車,上前查看問詢。網約車司機劉某某未下車查看,直接駕車離開。徐某與蔣某等人溝通未果后,蔣某等人離開現場。徐某追上蔣某等三人質問并用手機拍攝視頻。隨后,電動自行車搭乘人趙某某撥打報警電話。
接警后,交警部門依法對司機、開門乘客等人開展調查,并扣留涉事車輛。
通報稱,經調查認定,司機劉某某在道路拐彎處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通行;同時,未提醒乘客開門時注意后方來車,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后,劉某某未下車保護現場、未救治受傷人員且未報警,自行離開現場。其上述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七十條等規(guī)定。
網約車乘客蔣某在下車開門過程中,未觀察后方車輛通行情況,妨礙其他車輛通行,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七條之規(guī)定。
交警部門依法認定,網約車司機劉某某在該交通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網約車乘客蔣某承擔次要責任,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徐某及搭乘人不承擔事故責任。
后續(xù)
受傷電動車車主稱會繼續(xù)索賠
徐某向新京報記者表示,9月6日中午,遭遇“開門殺”摔倒后,他曾到成都市龍泉驛區(qū)中醫(yī)醫(yī)院就診,被診斷為肋骨骨折。他在摔倒時頭撞在護欄上,之后右眼出現視力模糊的情況,休養(yǎng)兩日后癥狀有所緩解,“今天已經比昨天好了很多”。
事故發(fā)生后,徐某曾在社交平臺發(fā)布一段他與三名乘客理論的視頻,在視頻中,三名乘客著急離開,并對徐某表示“你太無理取鬧了”“找司機去”。
徐某表示,開門乘客的家屬已于9月7日晚11點多到其住處道歉,9日下午,徐某收到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10日上午,徐某向新京報記者展示了這份事故責任認定書。
10日中午,新京報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區(qū)分局交通警察大隊獲悉,目前已通知各方來處理,關于后續(xù)的賠償問題各方還在進一步協商中。
徐某告訴新京報記者,后續(xù)會繼續(xù)按照程序向司機和開門乘客進行索賠,初步計劃索賠金額主要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營養(yǎng)費、精神損失費等。
解讀
司機和開門乘客或面臨行政處罰
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區(qū)分局在通報中表示,交警部門對司機劉某某、乘客蔣某的依法處罰及事故賠付工作正在按程序進行。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分析,認定責任事故后,后續(xù)交警部門會對事故責任方進行相應處罰。趙良善表示,對司機違停的行政處罰取決于違停的地方。具體到本案,司機違停在拐彎處,如若未違反禁令標志、警告標志、禁止標線、警告標線指示,將會被罰款200元,不扣分。
趙良善表示,司機和開車門的乘客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離現場,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guī)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據警方通報稱,騎車人已與乘客蔣某就其離開現場的行為達成諒解,鑒于此,針對乘客蔣某逃逸現場,不會受到行政拘留,但恐會受到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至于司機,交警部門可視具體案情對司機處以行政拘留也可以不予行政拘留,但罰款是免不了的。
趙良善指出,徐某因此事故受傷所產生的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住宿費、營養(yǎng)費等,由司機與開車門乘客承擔各自相應的賠償責任。
■提醒
下車時應遵循“三步開門法”
針對“開門殺”交通事故,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曾多次發(fā)布安全提醒,下車時要謹記“三步開門法”:1、用遠離車門一側的手開門;2、先打開一條縫,向后觀察來車情況;3、確認安全后再進一步推開車門下車。開門過程中要保證一直拉著車門把手,防范風吹導致車門回彈將人擊傷。
交管部門還表示,非機動車駕駛人同樣需要具備安全防范意識,行經路旁停放的車輛時,要保持一定的橫向間距,防范車門突然打開。
新京報 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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